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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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横塘
新兴北工业区塘园路2号
1验收项目概况
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地址由“东莞市塘厦镇横塘宝丰路5号”迁至“东莞市塘厦镇横塘塘园路2号”迁建后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9'18.79",东经114° 8'1.7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8000m2,项目主要从事马口铁、五金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马口铁100吨、五金件495吨。
项目于2017年11月委托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24日经原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批复文号:东环建〔2017〕11841号,于2020年4月经贵局审批同意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东环建〔2020〕4949号。项目于2021年9月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项目现场勘察及验收监测数据,编制了本验收报告。
2验收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通过,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6月21日通过国务院177次常务会议,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10)、《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东环办函〔2018〕4号)
(11)、《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0〕4949号)
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工程内容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8000m2,项目主要从事马口铁、五金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马口铁100吨、五金件495吨。
。
2、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表
序号 |
原辅材料名称 |
迁扩建后 |
单位 |
1 |
马口铁 |
101 |
吨/年 |
2 |
铝锭 |
500 |
吨/年 |
3 |
切削液 |
2 |
吨/年 |
3、主要设备
设备验收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迁扩建后 |
单位 |
投产情况 |
规格型号 |
使用工序 |
|
1 |
剪板机 |
2 |
条 |
2 |
|
裁剪加工 |
|
2 |
冲床 |
5 |
台 |
5 |
|
冲压成型 |
|
3 |
压铸机 |
7 |
台 |
7 |
1台800T、4台400T、2台0.5T |
压铸成型 |
|
配套 |
熔炉 |
7 |
个 |
7 |
|
熔炉熔化 |
|
4 |
油压机 |
1 |
台 |
1 |
10T |
机制加工 |
|
5 |
切割机 |
1 |
台 |
1 |
|
||
6 |
CNC |
10 |
台 |
10 |
|
||
7 |
钻孔攻牙机 |
2 |
台 |
2 |
|
||
8 |
钻床 |
4 |
台 |
4 |
|
||
9 |
钻孔机 |
5 |
台 |
5 |
|
||
10 |
抛丸机 |
1 |
台 |
1 |
|
抛丸 |
|
11 |
打磨机 |
1 |
台 |
1 |
|
打磨 |
|
12 |
手磨工位 |
8 |
个 |
8 |
|
||
配套 |
打磨机 |
8 |
台 |
8 |
|
||
13 |
砂带机 |
2 |
台 |
2 |
|
||
14 |
二次元 |
1 |
台 |
1 |
|
检测设备 |
|
15 |
三次元 |
1 |
台 |
1 |
|
||
16 |
硬度计 |
1 |
个 |
1 |
|
||
17 |
空压机 |
4 |
台 |
4 |
|
辅助设备 |
4、能耗情况
能耗水耗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迁扩建后 |
用途 |
备注 |
1 |
水 |
吨/年 |
3005 |
办公、生活 |
市政供水 |
2 |
电 |
万度/年 |
23 |
生产、生活 |
市政供电 |
5、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序号 |
员工人数 |
工作制度 |
食宿情况 |
1 |
200人 |
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
均在项目内食宿 |
6、工艺流程
马口铁生产工艺流程:
图例:S-固废;N-噪声
工艺说明:
项目将外购的马口铁经剪板机进行裁剪,然后经过冲压机冲压成型后即为成品。
◆五金件生产工艺流程:
图例:G-废气;S-固废;N-噪声。
工艺说明:
熔炉熔化:项目将锌合金放进熔炉里进行熔化,熔化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气产生,以烟尘计。
压铸成型:项目成型工序主要是把经熔化的金属压出成为产品雏形,此过程无废气产生。由于加工不良的原因,此过程会有金属次品的产生。
机制加工:项目利用油压机、CNC、切割机等设备对工件进行冲压、车削、切割等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边角料及次品。其中。,项目CNC加工过程中会添加少量的切削油起到润滑的作用,切削油经重力沉降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为损耗,需定期进行补充,同时因污染物的累积,需对切削液进行定期更换。
抛丸:项目利用抛丸机对工件进行抛丸清理,去除工件表面氧化皮等杂志,提高工件外观质量,此过程会有粉尘的产生,以颗粒物计,抛丸机配套有布袋除尘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密闭,故在抛丸过程中无粉尘外逸。
打磨:项目利用打磨机、砂带机对工件进行打磨处理,使工件表面平整、光滑,此过程有粉尘的产生,以颗粒物计。
注:项目不设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艺,不设喷漆工序和喷粉工序。
7、现场情况
经现场核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排污状况等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4主要污染工序
4.1水污染源
水喷淋除尘用水:项目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烟尘经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水喷淋除尘装置用水为普通自来水,循环使用,循环水量为2t/d,由于金属烟尘的累计,需定期对水喷淋除尘用水进行捞渣及补充,不外排,每年补充的水量为5吨。
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总数为2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按《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人均用水量按0.05t/d计,则每天用水约10t,一年300天计算,生活用水约为3000t/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700t/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
4.2大气污染源
熔炉熔化工序:项目原材料经熔炉熔化,熔化后再注入压铸机模具内成型。压铸机就是在压力作用下把熔化合金料压射到模具中冷却成型品,压铸不产生颗粒气体的污染物。熔炉熔化工序会产生少量含烟尘(颗粒物)气体的污染物。项目铝锭的使用量为500t/a,烟尘产污系数参考引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有色金属熔化炉”-锌铝合金熔铸烟尘产污系数为2.48千克/吨-产品,则烟尘产生量为1.24t/a。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其进行收集后通过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设计收集熔炉熔化工序的风机风量为14000m3/h,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经处理后,项目烟尘的排放量为0.124t/a,排放浓度为3.69mg/m3。
机制加工工序:项目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进行收集,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
打磨工序:项目打磨过程中会有粉尘的产生,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手册》金属结构制造业的粉尘产污系数为1.523千克/吨产品,项目需要打磨的产品有496t/a,则粉尘产生量为0.755t/a。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90%,收集风机风量为20000m3/h,年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经处理后,粉尘的排放量为0.0755t/a,排放浓度为1.57mg/m3。
4.3噪声源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噪声值约为70~90dB(A);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70~80dB(A);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85~95dB(A)。
4.4固体废物
项目CNC加工中心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进行润滑、冷却,设备内配套的装置进行过滤后得到的切削液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对配套的装置定期捞渣(主要是金属碎屑等)。定期补充即可,补充切削液的量约为2吨/年。
■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金属次品、边角料及碎屑,产生量约为4吨/年,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粉尘过程中会有废渣的产生,产生量为0.6795吨/年,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包装材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切削液桶的产生,产生量为0.01t/a,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回收利用,重新用于原料的包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6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中,6.1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项目切削液桶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可不按固体废物处理。
■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0.5公斤/人·日×200人=100公斤/天,即30吨/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要求
(一) 项目建成后不得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除尘用水和压铸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 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 熔炉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有效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四) 合理布局噪声源,做好生产设备的消声降噪措施,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 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登记制度。
6验收监测报告情况
详见监测报告,编码:YX20211842
7结论与建议
7.1验收主要结论
7.1.1废水
1、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迁扩建后无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除尘用水和压铸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
7.1.2废气
项目熔炉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有效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7.1.3噪声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执行2类标准要求。
7.1.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产生的金属次品、边角料及碎屑,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除尘装置处理粉尘过程产生的废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削液桶,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回收利用,重新用于原料的包装。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7.1.5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2建议
加强污染源治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自主竣工验收意见
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二期“三同时”竣工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分别由建设单位(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及协助成员组成(详见名单)。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认为本次竣工验收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兹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地址由“东莞市塘厦镇横塘宝丰路5号”迁至“东莞市塘厦镇横塘塘园路2号”迁建后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49'18.79",东经114° 8'1.71"。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8000m2,建筑面积8000m2,项目主要从事马口铁、五金件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马口铁100吨、五金件495吨。现有员工人数共20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主要设备,主要工艺:
二、 验收监测结果
于2021年09月24日经广东悦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废气噪音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YX20211842号。
监测结论如下:
1、 熔炉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有效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 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3、 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 现场情况
(一) 废水
1、项目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项目迁扩建后无排放生产性废水。水喷淋除尘用水和压铸冷却水循环使用,无外排。
(二) 废气
项目熔炉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烟尘经有效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标准。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有效收集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三) 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限值。
(四) 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产生的金属次品、边角料及碎屑,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除尘装置处理粉尘过程产生的废渣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包装材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削液桶,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回收利用,重新用于原料的包装。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四、 结论
东莞市格来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迁扩建)(迁扩建)项目已完成建设,现场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项目符合“三同时”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五、 要求
要求单位今后加强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治造成环境污染。
公示网址:
公示时间:
验收组名单
单位 |
职务/职称 |
身份证号 |
签名 |
东莞市智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业务 |
441900198206161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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